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,密雲,清涼
「—盧麒並沒有死……我〔絕食青年,蘇守忠〕在天星碼頭,當著圍觀的群眾,在他那紅得令人目眩的風衣上,用白油漆上反加價的標語。這也是盧麒要求加入示威的開始。」盧麒被發現屍體那一天,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,報告他死訊的報紙,找到一幅他的舊照片,黑白照片所以只見到他身穿深色風衣,白短褲,白短襪黑皮鞋,外衣前面寫上「反賭」「反加價」,小題是「去年〔六六年〕四月九龍騷動爆發前的一個黃昏,盧麒被拍於天星碼頭轉卡之前」。
盧麒自己的解釋,那天他只是路過。報告對他的証供,表示「應相信至何種程度,頗難衡量」:「他在我們面前,只要他願意,他說出來的英語頗佳。」四月五日他從九龍乘尖沙咀渡輪過海,據他說,他是想去一間律師樓,詢問有關他的母親遺留給他的一層約值四萬元的樓宇的問題。那天他穿了一件紅色風衣。
「至於當日他之所以穿紅飛機恤,是因該飛機恤是他唯一的外衣,是以兩元的價格在廟街買回來的。」
根據葉錫恩—Elsie Elliot,女名Elsie Hume,一九四七年結婚一年後隨丈夫到中國江西傳教,一九五一年二人被中國政府驅逐,來到香港。她與傳教士丈夫日離日遠,一九五七年離婚,葉錫恩自此在香港從事教育工作及社會活動,一九六三年開始成為香港當時唯一民選的巿政局的議員—她的檔案記盧麒要去處理遺產的律師樓為Russ&Co,剌士律師行;香港中環德輔道中十六號告羅士打行五樓,律師樓處理事務包括遺產。
也是這一間律師行,處理盧麒的殮葬事宜。
葉錫恩的一份口供記,「四月四日有一場暴風雨。」
她也記得盧麒:I did not stop, but did notice a young man in a red jacket, I now know this person to be Lo Kei.
盧麒吊死的時候,根據法醫官的報告,身穿白色內衣,灰色長袖背心— vest—。用以吊死的是一件不屬於他的藍色恤衫。
「他〔盧麒〕提到在渡海輪上和兩位坐在附近的西人記者談話;」「他對他們說,他去見律師,想討論關於在元朗開一賭場之事。」—香港的賭博條例下,所有賭博屬非法,除列明例外:私人地方,社交場合,飯店,酒館,會所,麻將或天狗牌,遊戲獎品,或條例所許彩券—香港從來沒有合法賭場。盧麒後來的確去了元朗住,還要去一個「元朗遊樂場」遊玩。在另一指證,盧麒「這位青年,說謊和誇大的本領極大,所以很難倚靠他去証實任何事情。他的証供反覆多變,不但使人極難知道當時所發生的事情,甚至也不知道他要你相信的是甚麼。盧祺〔麒〕好像隨時可以因場合不同及發問的人的方法有異,而說不同的話,而且很少過了一個時間之後,還說同樣的話。」
絕食青年蘇守忠,記盧麒「生前說話可能有點誇張,他也有一般十九歲青年的狂熱」。
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黃昏,盧麒被「友人」發現在「友人」在佐敦谷牛頭角徙置區的單位吊死。到現場見到屍體的警員作供,「〔翻譯〕我見到一名中國男子的屍體,以恤衫吊在上格床的床邊鐵欄。屍體吊著,腳觸地,雙膝屈。頭傾向右,大約上格床以下十八吋。」「單位內氣味十分難聞,屍體好像已經在那裏一段時間。我〔警員〕碰到屍體,發覺是冷的。」當時約下午六時三十分。
※本文摘自《盧麒之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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